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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息
基建处
一、机构设置

基建处——综合室技术室
二、简介
  一九七零年成立基建办公室,主要任务是筹建文革后期下放农村的教职工返城回校而需要的生活用房。八十年代后,辽宁省政府适度加大高校基本建设投资,建设了一批住宅和学生宿舍。九十年代后期,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校扩招,学校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学校的在校生人数由六千人的规模扩大到一万三千人,新建和改造工程建筑面积达二十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达三十五万平方米。其中,田家炳教育书院(南院综合大楼)荣获辽宁省“精品杯”工程,音乐教学楼获辽宁省主体优质工程,南院塑胶运动场经国家体育总局国际标准评定验收达标,可承担国际比赛,北山塑胶网球场地的质量和规模为辽宁省高校之最,图书馆进行了扩建装修,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及后勤社会化大学生公寓城的建设,保证了学校扩招学生生活条件的需求。近五年来,老校舍的改造全面展开,物理楼、化学楼、生物楼、实验楼等均进行了大型专项维修改造,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验收,内部装修后的校部办公楼焕然一新,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使教学、科研顺利进行得到了有利的基础保障。
  在校党委的重视下,经过长期的校园校舍建设和基建管理队伍的建设,一支懂技术,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套齐全的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已经形成,作为职能部门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校园建设。今天的辽师大校园面貌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新校区的规划建设按照校党委的部署也将逐步展开,“十五”末期,辽师大新校区将会以崭新的风貌和齐全的功能设施投入到教学科研之中。
三、服务理念

团结、务实、协作、敬业、自律、奉献、勤奋、实绩。
四、岗位责任制
(一)基建处职责范围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处人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调动全处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树立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思想。
3.积极探索和改进基建工程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注重经济效益,加强对质量、投资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4,积极办理各类项目的申报、审批手续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5.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基建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
6.认真做好各工程项目的可研、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和预决算工作。
7.做好施工材料的计划、订购、加工运输、保管和供应工作。
8.负责新建工程各类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的整理,适时归档。
9.负责编报基建财务、物资、工程进度等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10.负责全校基建项目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决算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协助主管校长做好后勤社会化工作,满足学校扩招和发展对基础设施的需求。
12.认真做好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综合室工作职责
(1) 负责处内综合性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规定。
(2) 负责抓好处内管理和后勤服务、生活福利工作,具体做好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单位领导来处检查、指导、交流的接待工作。
(3) 协助处长组织起草全处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总结等文书材料,统一管理全处文书、科技档案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4) 负责安排处内人员外出开会、办公、迎宾等项活动用车。
(5) 严格控制处内印章使用,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使用公章要经处长同意。
(6) 负责到省、市主管部门申报基建计划,遵守基建程序,保证计划落实。
(7) 办理工程项目开工前期各项手续,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程及时开工。
(8) 协助处长加强基本建设经费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9) 负责编报全校基建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反映情况属实。
(10) 认真履行材料员、保管员职责,每天都要深入工地和仓库,要严格材料出入库手续,做好检查和记录。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1) 负责车辆管理,节约经费,合理安排用车。车辆维修、购买燃料,经核实后,报处长批准。司机不得擅自为其它单位和个人出私车。
(12) 负责劳动纪律考核,严格执行学校和处里制定的劳动纪律考核办法,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一视同仁。
(13) 室内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转变观念,爱岗敬业,争做文明科室。
(14) 综合室是全处精神文明的窗口,室内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号,对来访者要以礼相待,态度和蔼。
技术室工作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了解掌握和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2)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搞好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爱岗敬业,履行工作职责,为全处工作献计献策。
(3) 积极参加和组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4) 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深人工地,真抓实干,责任到人,树立全局观念,施工现场打破专业界线,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纠正。
(5) 认真搞好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时签证设计变更联系单,认真编制施工图预算,同时提出材料计划单和材料设备的采购方案,整理好工程量计算书,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做好施工项目的预决算工作。
(6) 认真负责地做好施工中的隐蔽工程记录,认真填写技术变更单,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实行设计变更三级(处、室、专业人员)鉴证制。
(7) 各专业预算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将已作好的工程预决算和有关资料报送室主管预算人员审核,经处领导同意报送审计部门审定。
(8) 廉洁奉公,不谋私情,遵纪守法,按章办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正确处理甲、乙方的工作关系,维护学校的利益。
(9) 及时向市有关部门申报竣工项目的检查和验收。认真做好施工档案的整理与保管。及时办理校内工程项目的移交手续。
(10) 认真负责,主动做好竣工项目保修期内的各项维修服务工作,积极完成学校和处理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11)树立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思想。珍惜工作岗位,爱护工作环境,工作时间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注意个人和集体形象,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纪律、讲奉献。
(二)工作条例
为使基建处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按照学校后勤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建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基建处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为完成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任务而设置的职能部门。
第二条 基建处下设两个室,分别为技术室和综合室。
第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第四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工作班子会、工程施工管理研讨会和民主生活会,要常年坚持,发扬民主,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
第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全处人员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业务水平。
第六条 端正和施工企业及所有发生业务往来部门的工作关系,公正、公平、公开处理工作,不接受任何贿赂,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第七条 加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施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掌握和运用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 加强基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采购人员要认真履行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成立跨部门采购小组,实行集体采购,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
第九条 加强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工作,实行审计制度,预决算人员要坚持原则,不谋私利,认真履行预决算审核制度,维护校方利益,提高投资效益。
第十条 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认真管好用好基本建设计划投资,做好财务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档案制度办事,及时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及时归档。做好工程项目的移交与保修。
第十二条 加强基建统计管理工作,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及时编报基建物资、工程进度等统计报表工作,做到数字准确可靠,真实反映学校基建情况。
第十三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施工企业在学校施工期间,要认真遵守校园管理的一切规定,施工结束后必须无条件在二个月内清理暂设及施工周边环境,撤离学校。
第十四条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全处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分配,否则,要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十五条 违反考勤制度,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全月奖金,无故旷工超过两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岗,送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处理。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者,扣发半月奖金,超过六天者,扣发全月奖金。迟到早退者,每次扣款伍元。
病假、生育假、婚假、丧葬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全处人员要自尊、自强、自励,,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为二十一世纪辽师大的建设与发展而努力工作。
(三)关于学校工程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工程项目统一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切实搞好增收节支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从1999年3月1日起,校内所有工程项目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1.凡我校新建、改造、大型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各单位必须将书面申请报到校基建处,由校基建处组织现场调研论证并报校立项小组立项。校领导批准后,列入工程项目计划。
2.凡列入计划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均由立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校内其它任何单位不得越权组织施工,否则按违纪处理。
3.凡列入计划的工程项目,一律由校基建处统一组织实施,并向施工单位下达专项改造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书,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和任意进行材料替换。
4.基建处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签发隐蔽签证,确保工期和质量。对示达到工程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有权责令整改下达停工令。
5.竣工后,基建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评定并填写质量等级。保修期限书由基建处、施工单位、使用部门三方签字方可生效,一式三份,各持一份存档。
6.竣工决算经基建处审核后,报校审计处实施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如因不按规定进行审计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项损失由主要责任者个人承担外,还将追究其违纪责任。
7.基建处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校内有关规章制度,对施工质量差,人员素质低的施工单位,一律限期清理离校或停止施工。工程竣工后,外来施工单位要无条件地在二个月内清理暂设和施工周边环境,离开学校。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原校字<1998>7号文件停止执行。
(四)关于加强学校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预决算审计管理力度,使我校建设工程造价、房屋修缮工程的价格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我校基本建设决算审
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l,实行工程项目预决算必审制度,校内所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进行审计方可结算,专项改造项目预算由基建处负责审核,报审计处审定;国家计划项目预决算在基建处审核的基础上,由基建处和审计处联合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也可以实行异地审计。
2.认真贯彻有关规定,预决算审核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自制定的有关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预算价格,以及各种应取费用项目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3. 做好施工现场签证,为决算审核提供有力依据,凡设计变更日签证,基建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企业代表人员都要签字,内容要客观、清楚,不要过于简单,要能够满足决算审核的要求。
4.预算审核人员,在审查施工企业提交的预决算书时,要严格、规范、准确、及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排除社会不正当关系的干扰,顶住压力,清政廉洁,维护学校利益,对于不负责任,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预算审查必须按规定时间程序操作,做到及时决算。
(1)小于10万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决算及决算审核、审计任务。
(2)10~100万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决算及决算审核、审计任务。
(3)100~300万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半年内必须完成决算及决算审核、审计任务。
(4)超过300万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必须完成决算及决算审核、审计任务。
(5)年初立项的项目,必须在当年11月5日前完成决算及决算审核、审计任务。
6.实行预决算审核三级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预算审核和材料采购人员都要在预决算书和购买材料的合同及报销发票上签字存档,经有关人员签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也要附在决算后面,以备复查时使用。
7.工程项目拨款实行月申请制度,计财处、基建处、后勤产业管理委员会、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在有财务支出需要时都要向主管校长说明银行存款’、形象进度拨款、工程欠款、计划拨款等情况,经主管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财务支出,要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违规要追究责任。
8.由审计处和基建处负责制定学校工程预决算编制、管理、审核规章制度,形成文件在全校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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